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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大部制改革"方案出台

点击 240      添加时间 2009-04-24
 
我省将新组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8个部门,全力推行大部门体制;同时撤销省经济委员会等9个部门。
 
备受关注的省政府机构改革正式掀开大幕。昨日,在省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上,《湖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正式公布。实施机构改革后,省政府工作部门为42个,对口国务院“大部制”,同时逐步推行“大处室”。
组建、调整部分单位
按照国务院大部制改革思路,我省结合省情,对政府机构进行了调整和设置。此次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组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等部门。
同时,对部分单位进行了调整。省政府参事室由在政府办公厅挂牌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由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处办事机构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省支援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由挂靠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挂省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牌子。
机构改革后,省政府工作部门为42个,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4个,省监察厅因与省纪委机关合署办公,不记入政府机构各部,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7个,另设置部门管理机构6个。
改革期间岗位不得随意调整
根据实施意见,今年还将全面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工作任务已完成的议事协调机构要撤消。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同时,不再单独设置实体性办事机构。
会议要求,为保证职责、人员和编制的顺利划转,机构改革期间,各部门的人员岗位不得随意调整。改革中没有增加职能的部门,其内设机构数不得突破现有的内设机构。
据悉,省政府机构改革在今年6月底前将基本完成。武汉市政府机构改革与省政府机构改革基本同步进行。这次省政府机构改革,邀请武汉地区高校、科研机构的6名行政管理专家学者成立专家咨询组,参与省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的审核,对有关问题进行论证和研讨,客观公正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着力解决职责交叉、权责脱节、推诿扯皮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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